关于征求鹤哈高速鹤岗至伊春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
现状鹤岗至伊春段(国道萝额公路G332)为双车道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面宽度9m,路基宽度12m,水泥混凝土路面。近年来,随着公路沿线旅游产业、钢铁产业、林下产业的开发,交通量增长速度逐年递增,二级公路服务水平下降严重,难以满足鹤岗至伊春段的交通需求,“十四五”初期启动鹤哈高速鹤岗至伊春段工程建设势在必行。
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等级选用规定,遵照《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和《黑龙江省省道网规划》(2013-2030年),鹤哈高速鹤岗至伊春段工程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26m的高速公路标准。项目全长165.242km,途径鹤岗市新华镇、红旗乡、蔬园乡、鹤林林场,伊春市丰林林场、丰沟经营所、小昆仑林场、大昆仑经营所、白林经营所、苔青街道、对青山经营所、伊林经营所、东升镇、双子河街道、乌马河经营所、北山经营所、向阳街道。修建桥梁63座,隧道8座,互通立体交叉8处。另设连接线13.092km/3条(其中,一级公路6.668km/2条,二级公路6.424km/1条)。项目永久占地152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53公顷,林地749公顷),临时征地5***公顷。总投资1873928.14万元(其中:静态投资1766109.0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7819.10万元),工期4年。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沿线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前经济、交通发展状况的影响;(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3)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4)本工程建设对改善交通的作用;(5)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6)本期工程建设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7)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
1、相关利益群体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建议和诉求。
2、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公众提供工程相关资料咨询、查阅服务。查阅地点: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3、公众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评估项目单位提出。
4、本次征求意见是项目社会稳定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利益群体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社会稳定评估报告将真实反映群众意见,供审批决策部门参考。
评估单位: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联 系 人:徐慧智
联系方式:138****9276 stedu@126.com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