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20件为群众挽回损失700多万元
“要不是有咱中心的帮助,我们的血汗钱恐怕是要不回来了。”日前,16名农民工来到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感谢中心帮助他们打赢了官司,讨回了拖欠两年多的76765元工资。
这16名农民工于2011年至2012年受雇于张某、宁某,从事其承包的工程。工程完工之后,张某、宁某没有全额支付工资,只给打了4张欠条。工程在辽宁,农民工又大多是外地人,该到哪里去要回血汗钱,他们犯了难。
无奈之下,16名农民工找到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雇主张某户籍所在地是山海关区,宁某经营地也是山海关区。工作人员立即安抚农民工的情绪,并告知他们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就可以受理此案,建议他们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中心也将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律师帮助办理该案。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五次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16名农民工胜诉,张某、宁某给付农民工工资共计76765元。
在我市,像这16名农民工一样,得到法律援助的群众还有很多。市司法局通过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拓展法律援助服务新领域、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等多项举措,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工作,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20件,接待解答法律咨询8554余人次,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72.03万元。
在加强和改进“12348” 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方面,市司法局安排专业人员热情解答群众来电咨询,定期对来电、来访进行分类登记和舆情分析,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设立“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针对侵害妇女和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低保人群、农民工等特殊案件,在受理方面,尽量简化 程序,审查受理期限从7天缩短为3到5天,并优先办理。同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服务。
同时,市司法局建立跨界协作机制,拓展法律服务网络触角,主动在相关职能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建成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3家,同时联合市离退休老干部局成立市老干部局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老干部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