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销号工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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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24日发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2018〕205号)和《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8〕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经区国土部门现场验收核实,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销号工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一周(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向区政府办公室反映。
***:土地手续不全化工企业完成整改情况表
联系电话:4487296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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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3:14: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