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四个主动强化行业场所管控效能
为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推动行业场所健康良性发展,严防各类案件事故发生。开阳县因势利导、主动作为,采取“四个主动”措施,切实提升全县各行业场所管控效能。
一是主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多次组织召开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上级相关会议、文件以及领导讲话精神,将行业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工作强抓落实。严格落实《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行业场所管理规定》《行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各相关部门和民警要提高认识,洁身自律,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场所监管和指导力度。要求相关部门、派出所转变监管理念,妥善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公正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在严格日常监管执法的同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并切实保障经营者的正当合法权益。
二是主动尽责履职,强化措施,提升常态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行业服务场所的登记备案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统一登记造册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督促指导行业服务场所严格执行《行业场所管理条例》,确保硬件建设、软件配置、安全制度各方面均按规定落实,切实提高行业场所安全防范能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行业场所100余家次,责令整改3家,取缔1家,关停3家。强化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开展联勤联动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行业场所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管理合力,全力整改行业服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
三是主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树立行业价值导向。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行业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经营价值导向,规范经营项目和内容,自觉抵制低俗经营项目,坚决杜绝违法犯罪活动,从源头上净化行业场所风气。组织召开行业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警示大会,传达公安机关打击行业场所黄赌毒违法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引导和告诫行业场所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行业场所。
四是主动严格执法,重拳出击,有效净化治安环境。以开展“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管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实时掌握行业场所的治安状况,及时发现和查处场所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治安隐蔽力量、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确保行业场所内的治安动态得到及时、准确掌握。针对行业场所涉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挖掘,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和案件线索,为精确打击提供有力支撑。层层压实责任,由县公安局党委和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人签订《开阳县公安局扫黄治赌目标责任书》,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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