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雁园社区居委会雁延路八巷8号地块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挂牌竞买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公开挂牌竞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图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109055-067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雁园社区居委会雁延路八巷8号 | 227.17 | 城镇住宅用地 | ≤4.0且>1 | ≤100% | 70 |
其他土地使用条件详见《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顺府办发〔2009〕83号)及《规划审批意见》。
二、挂牌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为人民币78万元,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人民币1万元。挂牌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上午9时正。
三、挂牌时间安排:
(一)挂牌公告期:至。
(二)挂牌时间:至正止。挂牌人将于9:30分在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土地拍卖大厅举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会议,挂牌人在现场为申请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接受报价。
(三)挂牌现场竞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转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竞价结束。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开发建设要求: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应按《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顺府办发〔2009〕83号)及《规划审批意见》实施建设,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全部工程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
六、交地时间、交地标准和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
交地时间:自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交付。
交地标准:由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交付土地,具体条件如下:
(一)地块上盖建筑物由该中心负责拆除、地块平整后交付;
(二)道路:按宗地周边道路现状条件交付,其中宗地周边道路与宗地的接驳部分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完善建设;
(三)给水:在宗地周边提供供水管接入点,接入点由供水部门确定,竞得人需自行到供水部门报装,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供电:所有用电(包括永久用电、临时用电和高、低压配电等)由竞得人自行向供电部门申请并承担所需费用。
土地出让金付款方式: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采用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公开挂牌竞买的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成交地价款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外,还另须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契税、印花税缴纳要求: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顺德区财税局驻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契税业务窗口办理相关的契税涉税事项。具体请咨询区财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757-22836856***或0757-22836855区先生)。
九、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通过互联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获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挂牌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联系电话:0757-22836778、22836224、22836255、22836256
联 系 人:先生、先生、先生、先生
传真号码:0757-22836252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顺(挂)2014-014号挂牌竞买文件.pdf
***:《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顺府办发〔2009〕83号).doc
***:规划意见.pdf
***:宗地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