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富鼎高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五金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富鼎高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五金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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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五金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 佛山市三水区富鼎高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村民委员会云塘村“石桥”(土名) | 广西钦天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673.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7086.7平方米,建筑面积7195.4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二层的车间两个及三层的综合楼一栋。项目从事五金制品生产,年产五金制品500吨。项目员工为8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工作制度为每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12天。 | 1、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043.52吨/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两者中的较严者,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樵北涌;抛光粉尘、压铸粉尘和打磨粉尘喷淋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抛光粉尘、压铸粉尘、打磨粉尘和厨房油烟。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须加强车间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排放浓度须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抛光粉尘、压铸粉尘和打磨粉尘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高于周围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5米以上);项目厨房设有炉头2个,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3、对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一般生产固废如焊渣、边角料和喷淋沉渣收集后外售回收公司,废乳化液和废清洗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乱倾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