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揭阳市住房保障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科学指导、统筹协调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工作,行使住房保障工作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住房保障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陈东(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刘盛发(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澄民(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袁泽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汉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毅青(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江林生(市财政局局长)
柯群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岳泉(市监察局局长)
黄克新(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唐莉(市审计局局长)
袁略文(市民政局局长)
洪创基(市物价局局长)
黄少波(市地税局局长)
杜光亮(市法制局局长)
江少明(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罗俊波(市编办主任)
陈弋星(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林俊龙(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环资工委副主任)
何耀金(广东艺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伟光(市建筑设计院院长)
江惠光(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