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在我区拉开帷幕
《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大型户外
宣传活动在我区拉开帷幕
“单位不为我缴纳社保费怎么办?”、“上班途中我被自行车撞骨折了能否认定工伤?”……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熟悉《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进—步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意识,5月14日上午,区镇两级人社局联动,抽调业务骨干40多人分别在西南电信广场、白坭青年文化广场、乐平宝盈时代广场同步开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副区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郝卫兵亲自到白坭镇分会场指导工作。
将于7月1日施行的《社会保险法》,是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后,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又一部支架性法律,它将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并就每个险种的覆盖范围、制度模式、筹资渠道、享受的待遇和条件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活动现场,群众反响热烈,前来咨询政策的群众络绎不绝。尤其是在西南电信广场的宣传活动现场,尽管离宣传活动正式开始还有将近半个小时,咨询台前已经人头攒动,大家就自己关心的问题纷纷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并积极索取《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答疑以及热情派发宣传资料的举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活动期间,共解答群众咨询800多人次,发放《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及农民工积分入户、人才落户政策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
根据活动安排,5月21日,我局还将继续联同镇街人社局在芦苞黄岗市场、大塘工业园黎木岗市场、南山镇人社局门口举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力求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和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保障自身的基本权利,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图为群众在西南电信广场进行现场咨询)
(图为白坭青年文化广场工作人员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
(区人社局办公室 叶敏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