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调整禁养区范围179家养殖场将关闭拆除
6月18日,记者从顺庆区相关部门获悉,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根据相关规定,该区对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之后,禁养区域内将禁止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同时,还将对禁养区内和污染严重的密集型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进行关闭拆除。
据介绍,调整后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包括北城、中城、西城、东南、和平路、新建、西山、舞凤、华凤、潆溪、荆溪等11个街道办事处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区域;桂花水库、幸福水库、永丰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水域和沿岸纵深200米内的陆域);嘉陵江沿岸纵深500米内的陆域,潆溪河、芦溪河、西河、渔溪河沿岸纵深200米内的陆域;机关、学校、科研(种养殖试验场除外)、医院、疗养院、敬老院、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这些区域的物理边界向外延伸500米的区域范围;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以及其物理边界向外延伸500米的区域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的区域。
据了解,为切实落实中、省、市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保护顺庆区的绿水青山,该区禁养区进行调整后,全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也同步进行,位于禁养区内和共兴镇石元坝、金台镇万佛桥水库周边污染严重的179户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将在今年9月30日之前自主关闭拆除,逾期将依法强制关闭拆除。
同时,整治工作将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私设渗坑、暗管等设施偷排、漏排养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记者还了解到,该区对禁养区外畜禽养殖也作了明确要求,禁养区外将严格限制养殖规模和数量,不符合环保要求和动物防疫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限期自主治理,治理不达标的将逐步关闭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