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获评佛山市文明单位
近日,高明区司法局被授予2018-2020年度佛山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8年以来,高明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对广东***和***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强化领导,注重教育,内优环境,外树形象,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的层次和水平,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一、完善创建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创建内容、实施步骤和创建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邀请区文明办等单位领导指导创建工作。同时强化督导重落实,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股室认真落实创建责任,强化全局上下参与创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强化学习练兵,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着力思想政治教育。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上级重要精神为主要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逢会必学,每月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通过支部日常学习、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上党课、观看先进人物影片、理论知识测试等手段,加强党员教育和理论武装。建立党风廉政相关工作制度,细化明晰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区纪委监委专家作纪律教育学习专题辅导,参观红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全面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是着力文明素质培育。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各项文明行为规范,举办道德讲堂,加强干部职工四德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道德风尚。组织参加文明礼仪知识讲座,开展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树立行业文明新风。邀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曹峰以《新中国70年的历史与经验》为题作党史、新中国史专题宣讲,到红色教育基地小洞村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落实依法治区工作部署,通过领导干部学法、“宪法宣传周”、“送法进机关”“法治大讲堂”、法律法规考试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举办宪法专题学习暨“双百”干部教育培训大讲堂,开展法治文化节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不断提升。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确保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积极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强化律师诚信监督工作,定期到律师事务所开展诚信检查工作。
三是着力业务能力提升。内选外请配强师资,每年组织各层次、各业务系列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理论业务素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教育培训,搭建网上学习交流平台。近年来组织工作人员到其他地区学习7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区各项业务培训180多人次。
四是着力典型选树带动。组织观看《榜样》、区先进典型报告会视频,由局两名优秀代表作先进事迹分享,不断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深入基层一线参与抗疫战斗,共宣传报道11人。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支部党员中持续开展“亮身份、当先锋”活动,引导党员按照“四个合格”标准,2020年1人获评佛山市月度学习之星。
三、拓展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涵
一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了南粤春雨志愿服务队、党员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注册人数占机关总人数100%。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并对50户低保户、五保户、单亲家庭、孤寡老人等一对一帮扶慰问。高明区司法局“南粤春雨”党员志愿服务队荣获高明区直机关“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队”称号。
二是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行动。制定健全相关的制度规范,设置相应的宣传标牌,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专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小事细节做起,摒弃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在单位食堂醒目位置张贴了公筷公勺、文明餐桌等宣传海报,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明新风,培育健康文明的餐桌文化。
三是开展文明上网行动。落实文明上网制度规范,组织网络法规教育,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倡导文明上网习惯。开展“文明上网”和“绿色网络”活动,组织网评员在微博、论坛、公众号发表正面评论,持续传播正能量。积极参加“身边好人”推荐活动。
四是开展乡村振兴活动。结合在职党员到联点挂钩村报到工作,到光明村、坟典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公职律师+法援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司法行政业务骨干”多方分析联合“治疗”方式,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对全区重点村民小组(经济社)、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联点挂钩村开展法治体检及量身制定量化积分制村规民约工作;探索“村民委托村集体流转土地,村集体按产业需求统一流转经营”模式,通过为村民拟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授权委托书、流转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规范流转程序,促进农村承包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四、优化环境设施,树立文明形象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高明区司法局办公楼建于80年代,办公楼较陈旧,2019年机构改革时对办公楼陈旧老化部位进行整修;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空间,优化整合办公用房,完善办公楼功能,设置图书角、党员活动室等场所,购置乒乓球台等为干部职工提供简易的健身器材,更好满足机关同志学习工作需要。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了一名具有三级心理师资质的社工服务,社工在为社矫对象提供心理矫治之余,不定期为干部职工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辅导活动,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心理健康。
二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遵循,近两年对机关廊道文化进行了更新完善,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堂、楼梯过道、会议室等场所,对党的建设、廉政文化、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等内容进行宣传,推动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参观学习、模拟法庭活动与现场授课相结合、现代多媒体VR游戏与智能技术相结合等模式,已为7000余名学生(含群众)提供法治教育。多次组织集体文体活动,如登山、徒步等活动。
三是加强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特防期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在服务场所及办公楼外安装监控设备,充分保证办公楼安全。认真开展安全排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多年来,局机关未发生重大案件和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在机关办公楼宣传栏张贴健康促进宣传海报,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安排专人加强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有效杜绝卫生死角,保持机关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疫情防控期间,每天不定期在办公楼内开展消杀工作,有效防止和阻断病毒传播。
五、推进科学发展,强化法治建设
一是普法工作成绩斐然。推出“明小律”智能法律服务平台至今已为38.6万多人次提供“不打烊”法律服务。高明普法”南方号连续两年获评“广东政务新媒体年度民生服务奖”,建成区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华山法治文化公园于2020年5月获评“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全区原72个村居(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21家企业获评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二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效显著。建立起“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了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区诉前和解中心、“北哥调解室”和“退役军人调解室”等。目前全区共建有139个人民调解组织(含工作站、调解室),实现村(居)调解组织全覆盖。
三是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深入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安排律师免费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全面推行公证行业个人承诺制,深化“简政便民”工作,推行“潮汐窗口”和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服务,对困难群体减免公证费用、提供***服务。办理佛山市首例高墙内亲子鉴定证据保全公证,一宗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2019年度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权益十大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9年,连续四年获得上线佛山电台88.3党风政风热线十佳满意单位。
四是法治政府工作不断深化。积极发挥政府法治参谋作用。近年来,共为区政府的涉法事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500多份,为其他部门的涉法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000余份。全面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执法检查事项备案制,积极推行使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移动端进行现场办案,“一门式”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被市评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示范点。
(供稿:高明区司法局政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