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构建一二三四工作模式推动社矫安帮工作扎实开展
近年来,佛山市禅城区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工作实践中逐渐摸索出“一二三四”工作模式,即“一对一”帮扶形式、两项联动工作机制、“三位一体”工作队伍、四项管理服务措施,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
一、把握着力点,实施“一对一”帮扶形式
截至2015年11月底,禅城区社区矫正在管总人数为374人,安置帮教对象530人。为有针对性地加强社矫安帮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区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一对一”帮矫机制。一是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区司法局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落实“一对一”帮矫工作人员和经费。帮矫工作队伍由村(居)治保主任、大学生村官、社区民警或志愿者、社工等人员组成。二是实施个性化矫正。根据帮矫对象的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如为符合条件的帮矫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帮矫对象的改造情况进行考核;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择业、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和帮助;对帮教对象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落实帮矫对象的社区服务,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知罪悔过意识;对帮矫对象进行监管,发现帮矫对象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等。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区、镇(街)、村(居)三级建立“一对一”帮矫数据信息台账,并将信息录入佛山市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以信息化促进“一对一”帮矫工作规范化。
二、找准切入点,建立两项联动工作机制
(一)加强公检法司监的横向联动。认真落实佛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加强与公检法监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 一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与公安联合发文,健全完善禅城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机制,明确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网上追逃社矫人员等流程。6月12日,在公安部门的协作下,成功抓获撤销缓刑的一名社区矫正人员。二是加强与区检察院协调联动机制。重点检查社区矫正人员定期报到和思想汇报、参加社区服务工作等各类台账,每月对“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中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监控记录、违规、奖惩等情况进行台账与平台实时记录核对式检查;此外,协助区检察院完成对禅城区在管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核查工作。三是加强与法院的工作联动。联合区法院着重做好未成年社矫人员的衔接、监管和回访工作,除了把未成年社矫人员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外,委托心理咨询机构长期保持对未成年社矫人员的***走访。四是与监狱实现安置帮教无缝衔接。在出狱衔接方面,安帮机构组织人员深入监区内提前对即将获释人员开展帮教活动。通过现场沟通交流,做到“暖其心、正其身”,为出监帮教提前做好准备,制定帮教方案,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出去有人接,回去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实现衔接、帮教、安置一体化。
(二)加强区、镇、村的纵向联动。运用“电子围墙”技术,推进区、镇(街道)、村(居)三级信息监控体系建设,实施实时动态监控、越界警告、短信提醒、帮教引导、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在区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信息中心,配置监控系统,通过实时数据图像传输方式,动态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指挥、协调和处置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越界、定位手机关机等异常活动情况和社区矫正突发性事件,指导、检查和监督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在镇(街)司法所建立信息监控平台,由专人负责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动态监控,向区社区矫正信息中心报告并协助处置社区服刑人员异常活动情况和社区矫正突发性事件,***引导村(居)落实帮教帮扶措施情况。目前,我区和4个司法所已全部使用该系统,为220名社区服刑人员配备定位手机,定位成功率达100%。利用平台和手机定位,通过语音、短信等多种途径建立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沟通联系,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越位警示、下发工作学习通知、传播法律信息、听取工作汇报、进行考勤签到等,及时掌握其生活、工作和活动的动态信息,实现实时监控。
三、抓住根本点,建立“三位一体”工作队伍
我区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矫安帮工作队伍体系。
(一)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和区司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的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建立了以区司法局、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核心队伍,目前共有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13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
(二)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辅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学、心理学、社会学专业的人员,在司法局的指导下,承担联系沟通服务对象、开展“一对一”的谈话教育、心理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专业化工作。2014年7月正式成立禅城区社矫安帮司法服务中心,由区司法局出资购买,由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负责运作、管理和提供服务。服务中心在区司法局设总部办公室,在辖区4个司法所设移动办公服务点,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矫人员提供日常管理、心理矫治、就业培训与指导等服务。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服务中心共开展了小组服务6个,服务218人次;开展社区活动19个,服务1288人次;开展个案服务80个(含个案咨询56个),服务294人次;除个案辅导外的入户探访与会谈89次,服务178人次以上;在各司法所开展每月的8小时社区服务的常规活动,服务3000余人次,成效显著。如:祖庙司法所矫正服务对象黄某,在矫正期间,因个人工作与社保问题而出现情绪波动,通过社工的介入,为黄某解决了购买社保问题,黄某随后摆正心态,积极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顺利渡过矫正期。
(三)以社会志愿者为补充。吸纳村(居)委成员、社区矫正人员家属、离退休干部、高校师生充实到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中来,组建帮扶工作小组,对服务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帮扶。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志愿者团队,2015年6月,由志愿从事社区矫正帮扶的社区居民、大学生、以及从事心理、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共18人,组建成立了“扬帆起航”志愿服务队。该服务队成立后,将作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对禅城区社矫安帮人员开展教育矫正,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等,以及为其家属(特别是社矫安帮人员家中老人和未成年子女等)开展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帮扶。
四、明确关键点,落实四项管理服务措施
(一)开展心理行为专业矫治。2014年7月份,我区在全市率先成立区、镇(街道)两级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机构——“佛山市禅城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指导中心”,通过“一个指导中心”、“一条心理咨询热线”、连接4个镇(街道)的“心理矫治工作室”,承担对社矫安帮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心理矫治等工作。对于未成年重点监管社矫人员,每周五安排心理矫治人员对其进行个案辅导和心理辅导,及时了解其情绪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并给予鼓励和支持,突出了监管方式的“柔软性”和“灵活性”。如祖庙街道未成年社矫人员邱某,以前经常用暴力行为表达激烈的情绪,曾因故意伤害他人致人伤残,经心理成长小组长期辅导,并了解到他对餐饮业感兴趣,介绍到餐馆学习就业技能,在自我情绪管理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有次即使被小车撞倒,仍能平静处理。
(二)实施就业帮扶与安置。为更好地帮助安帮社矫人员解决就业问题,帮矫工作人员针对每一位帮矫对象,了解其特长、兴趣、技能基础,专门制定就业培训方案,通过实现就业,增强生活能力,重塑生活信心。同时,区司法局主动寻求人社部门、企业的协助,到多家公司和厂企考察、协商,不厌其烦地向用人单位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的社会意义,最大程度地解除用人单位的担心和顾虑。目前,全区已在企业成立四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实现“一镇街一基地”帮扶基础建设的目标。石湾镇街道刑满释放人员周某,因吸毒20余年,自尊感低且无业,通过深入具体的帮扶,实现了就业的同时,也提升了他的自信心,坚定了戒毒决心。
(三)组织社矫安帮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的要求,我区因地制宜,有效整合团区委、妇联、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及其他社会义工组织的活动资源,充分发挥社矫人员的专业和特长,开展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等公益活动。如组织清扫路面、清除杂草、维护公共设施、疏通下水道、到敬老院献爱心、为残疾人送温暖等活动。公益活动中尤其注重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矫治效果和社区公益性效果。如祖庙街道社矫人员黎某明在司法所的引导下,长期积极帮助残障儿童,他在日记中写道:成为残康义工后令他感触良多,乐观积极的残障儿童感染他树立更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家人对残障人士不离不弃,一直照顾陪伴身侧,令他看到亲人之间的无私付出,感恩家人之间的爱以及决心好好珍惜家人。
(四)关爱帮矫对象家庭,解决其本人及家庭实际困难。很多帮矫对象家庭较为困难,有的子女还未成年,做好关爱帮扶其家庭成员工作,有利于帮矫对象消除顾虑积极改造。一是多种渠道解决困难问题。通过多种渠道,想方设法为特困社矫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提供帮助,有效解决他们的生活、医疗、婚姻等困难问题。如祖庙司法所针对身患重病的困难社矫人员唐某,联合该街道帮扶中心、普西居委,帮助唐某成功申请到每年6000元的帮扶救助金,得以解决部分医疗费用。二是启动“新芽成长”志愿服务计划。2014年,我区启动了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实施帮扶的“新芽成长”志愿服务计划,该计划主要由志愿者参与服务,先后开展了“亲亲我心--中山公园亲子定向寻宝大比拼”、“新芽起•南风行”等活动,共提供服务62人次。祖庙街道服刑人员邱某之女邱*莹,还在小学低年级就读,对绘画很感兴趣,但家人没精力也没钱送她去参加兴趣班学习,通过该计划的牵线,邱*莹免费参加了丽豪家综绘画小组,不仅实现了愿望,也增进了与他人的交流,性格变得更加开朗。三是给予节日关爱和慰问。每当逢年过节,区司法局领导带队赴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困难对象进行家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现状以及面临的具体困难,向他们发放慰问品,鼓励他们要照顾好自己和家人,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