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建立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建立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工作规则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 利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刘忠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梁海涛 县人社局副局长
季立中 县发改委副主任
钱克华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朱颂彤 县司法局副局长
卢寿年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戴汝新 县建管局副局长
王志强 县交运局副局长
孙贵亮 县水务局副局长
吕 斌 人民银行宝应县支行副行长
周玉柱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长健 县总工会副主任科员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日常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梁海涛 县人社局副局长
副 主 任:郝 津 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徐高军 县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李茂华 县发改委投资科科长
王茂竹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万 强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王达祥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华道明 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管科科长
杨万荣 县交通运输局工程管理科科长
方 霞 县水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杨书健 人民银行宝应县支行金融管理部主任
杜学民 县市场监管局监管科科长
邱春笋 县总工会维护保障部部长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分析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重点难点,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制定和组织实施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保障企业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研究拟订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镇(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了解掌握各镇(区)、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县政府汇报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联系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意见》(扬府办发〔2016〕153号),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公、检、法三部门查处涉嫌欠薪犯罪案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县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
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题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需要,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解决企业拖欠工作。
开展督促检查。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督查工作方案,报召集人同意,适时组织对各镇(区)、各部门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辑《联席会议简报》,分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区)。
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县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县政府决定。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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