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顺利完成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立户定编工作
最近,禅城区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顺利完成了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立户定编工作,四个基层法律援助均于年底前挂牌运作。一是深入宣传省《条例》和市《意见》精神。区司法局抓住时机《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七周年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地组织各种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二是积极主动地与编委部门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立户定编沟通工作。近日,区编委下文批复,同意各镇、街道司法所加挂法律援助工作站牌子,人员在司法所现有编制中调剂;南庄、张槎司法所各增加1名政府聘员指标。至此,禅城区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立户定编方面有了法定的依据,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设置取得历史性的进展。三是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列入基层政府财政预算。为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经费的落实,区司法局局长杨文彪亲自带队,深入到南庄镇、各街道,与当地主管司法和人事工作的领导就有关人员经费事项进行协商和沟通,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意见。其中,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将作为单列专项经费使用。四是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领导协调工作。南庄镇和各街道相继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协调领导。同时,区司法局要求及时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名称、牌子和印章三统一工作。区法律援助处及时做好审核权下放、工作站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站工作制度完善三项工作,从而打破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无人事编制、无专职人员、无经费保障等制约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瓶颈,为有效地解决基层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难、打官司难的问题提供有力的保障。(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