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申报开始缴费标准提高截止时间为今年11月14日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谢文骏报道:昨日,高明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正式开始申报。今年居民医保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4日,扣费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25日。
今年高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参保对象包括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我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区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高明区居民、异地户籍在校学生、享受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较往年提高46元/人。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系科相关负责人提醒,今年费用扣取的时间区间较往年要短些,参保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确保***或存折账户中有足够的金额完成扣费,成功扣费后,参保人将在明年1月份正式享受医保待遇。如扣费过程中出现因参保人员账户余额不足等主观原因导致扣费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
据悉,今年,参保人可选择使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的佛山市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账户或佛山市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缴费账户。参保人如使用存折账户,只能使用存折(结算)账户,否则将不能正常完成扣费。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度已申报参保但未成功缴费的参保人,如需在新年度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需要重新办理参保手续。而2019年度成功扣费的参保人,如2020年度不再继续参保的,须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到户籍所属的社保办事处办理停保手续;如2020年度继续参保但户内新年度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银行账户资料变更的,须带备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
此外,由村居委会代申报或代缴社保费的居民,如果户籍属于荷城罗西、明城光明、坟典、苗迳村(居)委会的,需到户籍所属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有关详情,可咨询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