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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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4日发表
公 示
为确保潮南区峡新公路建设项目涉及二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汕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试行)》(汕府〔2014〕10号)的规定,结合被征收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峡新公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异议。
(联系人:林汉桂 联系电话:87916269)
附:《峡新公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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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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