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阳区2014年度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租金补贴的通知
各镇(街道):
根据区政府办《汕头市潮阳区2014年度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汕潮阳府办〔2014〕90号)和区住房保障办《汕头市潮阳区2014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精神,由各镇(街道)申报2014年度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保障对象,经区民政局、区劳动局、区房管局的审查,本次符合对象139户,并公示期满。经区领导同意,租金补贴的发放由区住房保障办拨到镇(街道)财政所,再由镇(街道)财政所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住房困难保障对象的个人银行帐户(个人银行帐户由各街道统一办理)。确保租赁补贴资金落实到人、到户。
为完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租金拨付手续,各镇(街道)财政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应将收款凭证复印件(盖章)送我办;租金补贴资金发放后,将发放手续(要有租补户签名)送我办备案。
现将我区2014年度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对象的名单(见附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表:1、潮阳区2014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放租金补贴审批表
潮阳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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