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劳动合同法实施十周年交流研讨会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迄今已逾十年。11月6日上午,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召开《劳动合同法》实施十周年交流研讨会,回顾近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处理情况,并就相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度解析与案例交流。新区仲裁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该法针对制定当时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受损现象频繁发生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问题,作出了系统的制度规范,《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近十年来,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会人员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工作规则、经济补偿”“劳动派遣用工的法律规制及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等专题展开发言和讨论,特别针对近年来企业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员工年龄趋于年轻化、劳动争议纠纷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对新形势下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了探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交流会深入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讨论,切实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为今后在工作中更好的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