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监督没有盲区
去年8月初,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目前,广东已建立147个试点单位,深入宣传发动,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制度机制,试点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近年来,广东省纪委诸多改革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也不例外。
从纪律审查情况看,相当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脱离组织监督,放松党性历练和纪律约束,露出台上、台下截然不同的两副脸谱。一些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谦虚谨慎、勤奋工作;八小时以外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打高尔夫球、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口大气粗、欺压群众,甚至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从广东去年查处的170名厅级干部案件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违纪违法问题都是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八小时以内滥权,八小时以外渔利。
瞄准监督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广东立行立改率先出台《意见》可谓切中要害。
但是,对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实践中也有不同的声音:有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认为八小时以外属私人空间,不应该受监督,还有的被监督对象认为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的不信任,进而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这表明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提出的为什么要监督、有什么监督特点、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谁来监督这五个问题在实践中还需要不断探索。
殊不知,权力的特性决定了必须对公权行使者采取全时空、全天候的监督,作为共产党员接受群众监督也理所当然。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内是党员和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也是党员和干部。只要没有脱离党员身份,没有脱离干部身份,就不应该脱离组织和群众的视线,而应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时时处处遵纪守法,成为践行社会道德的表率。权力监督不应有盲区。监督者要理直气壮,被监督者要加强党性修养和现代法治观念学习,自觉接受监督。
黄先耀在近日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不是要束缚党员领导干部的手脚,干涉党员领导干部的私生活,而是要为党员领导干部创建安全区、提供护身符,更好地保护党员领导干部。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领会党组织的良苦用心,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不得从事与职权、职务影响存在利益冲突或损害公众形象的行为。各级党组织和监督部门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发挥牵头管总作用,把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真正融入党内监督各个环节。
公开是最好的监督。从试点经验来看,党员领导干部亮出党员身份到社区参加基层组织生活,服务社区群众,既有利于接受社区群众监督,又有利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监督必须形成合力。要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充分发挥党外监督作用,党委、纪委、组织人事部门要走访社区、家庭、媒体主动收集监督信息,逐步建立家庭监督、社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形成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强大合力。(来源: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