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安排临时工程事宜的通告
深规土光告〔2014〕18号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的阿婆髻、碧眼、桂坑、红坳、望天湖、石狗公、罗仔坑、莲塘、铁坑、禾槎涧和白鸽陂11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临时工程方案正在我局办理行政审批。经核实,该工程部分管线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临时工程属市政公用设施。《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属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的项目。
本通告公示期30天,自2014年6月7日至2014年7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和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告示。
联系人:黄聪
联系电话:23466931、29937902(传真)
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
邮编:518132
***: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11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