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澳大桥管理大楼环境整治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说明
各响应供应商:
现对南澳大桥管理大楼环境整治配套工程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磋商文件P71第18点评分细则(1)技术、商务的评审2商务评审部分调整如下:
2 | 商务评审(30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一、管理体系认证(6分) | 投标人同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6分。其他不得分。 |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5分) |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 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 | ||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4分) |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 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 | ||
四、业绩情况(15分) | 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顺延为2019年1月23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本说明如与磋商文件不符之处,以本说明为准。
汕头市南澳大桥建设管理中心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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