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调整由金平区政府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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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2日发表
汕府办〔2012〕19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68项行政管理职权(第一批)调整由金平区人民政府行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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