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审计局再次荣获汕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汕头市审计局荣获“汕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继2010年12月荣获“汕头市文明单位”称号后,再次获得这一荣誉称号。
近年来,汕头市审计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全体职工上下合力、全员参与,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队伍素质建设,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文明审计为落脚点,以创建汕头市文明行业、构建效能型和谐审计机关为目标,大力弘扬“良知、责任、执着、专业、奉献”的审计人精神,突出“塑文明审计形象、树文明行业新风”这个主题,把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到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升了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展现出汕头审计行业文明新形象。
一是制定引领事业发展的文明创建战略。汕头审计文明创建, 以抓好机关管理和机关设施条件规范化为基础,以廉政建设和审计质量“生命线”安全为关键,有力推进审计机关的全面建设;二是铸造适应审计事业发展的审计干部队伍。汕头市审计机关以创建“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的“五好”目标为宗旨,抓班子,带队伍,通过举办“汕头审计讲堂”和“年度整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审计技能,在文明创建中取得实效。市审计局先后获得“2009至2010年度汕头市文明单位”、“广东省对口援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先进集体”、“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先进单位”、2012年“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有5人次分别被市委评为“优秀党员”、“市先进工作者”和“市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先进个人”;三是用一流工作业绩检验文明创建成效。2011—2012年上半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299个单位,查处违规金额19619万元,处理应交财政1513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655万元,移送纪检、司法机关等部门处理案件2宗,涉案金额352.53万元,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审计信息393篇,被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批示和采用299篇次,突出的工作成绩使汕头市的审计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今日的荣誉,既是对汕头市审计局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体审计干部职工的鼓励和鞭策。汕头市审计局将以本次表彰为新起点,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继续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创佳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快幸福汕头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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