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社会力量加固消防安全墙
7月6日,经过在掇刀消防大队特勤中队一周的队列训练、防火注意事项、灭火的基本方法、火灾扑救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等学习培训后,麻城镇丁店村义务消防队队员正式上岗。
6月底,在麻城派出所的指导下,我区在丁店村成立了首支乡村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主要由丁店村义务巡逻队的13名队员组成,负责该村及周边村组的消防安全。乡村义务消防队将以丁店村为试点,随后在雷集片区及全镇乡村铺开。
随着城市和乡村城镇建设加速,火灾隐患不断增多,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保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了弥补消防力量的不足,今年,我区按照公安部等7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断优化全区消防队伍结构,组建了多种形式的消防队。
今年6月中旬,位于团林铺镇的海莱燃气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0余万元,自配了指挥车、小型消防车和消防器材,并选拔了6名员工成为消防员,与团林铺镇政府采用政企共建的模式,组建了专职(海莱)消防队。这也是我区首支乡镇专职消防队。海莱燃气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还实现了与110、119接警台互动。
“消防队建在家门口后,一旦周围有火灾的话,能够赢得火灾扑救时间。”家住海莱燃气公司周边的李女士说,“专职消防队的成立,让我们更有安全感。”
据消防大队负责人介绍,今后将有更多社会力量补充到消防这个公共事业中来。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在担负一定范围内灭火救援任务的同时,还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并协助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和派出所民警检查辖区内消防设施,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出现,不仅弥补了专业消防队伍力量的不足,还大大增强了乡镇群众和当地企业的安全感。
短评:
过去,乡镇农村一旦发生火灾,群众只能依靠零散自救,或报警等待驻扎远在数十公里外的城区的公安消防队伍赶来扑救。由于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限制,公安消防队伍往往“远水难解近渴”,加上农村建筑大多耐火等级低、火灾燃烧蔓延速度快等原因,乡镇农村发生火灾后受灾群众往往只能“望火兴叹”。
因此,乡镇消防力量的不足已成为制约消防事业发展和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提高乡镇火灾防控能力和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已成为适应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当务之急。
偏远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除了夯实消防硬件投入等基础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更要重视关心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利保证。同时,对新成立的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要严格管理,强化训练,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灭火救援能力,真正担负起当地消防安全的重任。公安消防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这类消防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其发挥应急救援作用。(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