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社保局定于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
检查分为宣传发动、执法、总结等阶段:在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24日)将督促用人单位对自身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问题;在执法检查阶段(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由市社保局和各社保分局、社保站等三级社保机构抽调稽核人员,对企业密集片区(如写字楼、工业区)集中进行宣传普法和执法检查。届时,市社保局将采取向用人单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政策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同时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供检查人员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欠缴等社会保险违法行为市社保局将依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除责令限期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将相关记录计入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外,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行政处罚。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