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新选任47名人民陪审员
近日,县法院组织新选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考试,随着岗前考试的结束,新选任47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为切实保证新选任人民陪审员能适应岗位需求,县法院通过积极开展多种培训,全方位提升人民陪审员陪审能力和履职水平。
一是做好集中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组织新选任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集中培训班和市法院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班,共计达28个课时,课程涵盖人民陪审员相关制度、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三大诉讼法、庭审规范等内容,编印、发放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材料汇编》、《人民陪审员专用教材》、《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陪审心得体会汇编》等教材,使得新选任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明确了履职要求,领会和掌握了必备的相关法律理论与审判业务知识,确保审判工作的实质性参与。
二是强化“以陪代训”,建立日常化培训机制。针对陪审员参审案件,在庭前由主审法官积极组织交流讨论,庭审中严格程序要求,鼓励引导陪审员参与发问,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针对每次参审情况进行点评,真正做到将培训工作放在日常陪审的每一起案件,逐步建立人民陪审员培训的日常性、长效性培训机制。2014年度1-6月份,共有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190余件,重点培养了人民陪审员的庭审技巧、事实判断能力,增强了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陪而不审,合而不议”问题得到极大改善。
三是定期组织庭审观摩,深入学习规范庭审实务。从各业务庭有针对性的挑选典型案件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使陪审员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客观了解庭审的规范程序以及各种应注意事项,深入学习规范的庭审实务。截至现在,共组织典型案件优秀庭审观摩5次,其中刑事案件1次,行政案件1次,民事案件3次,有效地帮助人民陪审员从优秀庭审中学习规范流程和开庭技巧,对于自身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引起重视并加以改正,真正履行人民陪审员“无袍法官”的神圣使命。
在做好培训、提升陪审员综合素质的同时,县法院积极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办法》和《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严格规范流程管理和通报制度,切实保障了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职,有效促进了陪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