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房屋养老金真的可靠吗
近日,家住布吉街道理想家园小区的一名业主向本报龙岗民生网反映,小区物业公司向每户业主收取了近十年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却没有上交给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业主们不知道小区物业公司把钱用到何处了。
该业主称,该小区共有14栋楼房,至去年底,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了200多万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但业主在深圳市维修资金中心网站查询时得知,该小区物业公司并没有向房管中心缴纳维修基金。
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物业公司不配合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龙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理想家园小区只有6栋、9栋、14栋交了首期归集的维修资金,其余11栋首期归集维修资金以及物业日常收取的维修资金都未上交,他们也一直在***此事。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已正式发文给开发商,文件对方也签收了,可对方一直没回音。我们也一直在督促物业管理公司,之前物业管理公司称在准备资料,现在干脆连电话也不接了。我们将再以电话、发函督促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再不回应,我们将转法规科处理。
相关规定:缴存期限最多3个月
据了解,2008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将原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本体维修基金合并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两金合一。根据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归集的维修资金,一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建筑总造价标准的2%一次性交纳;另一部分为日常收取的维修资金,业主按月交纳,由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代收。物业服务公司应当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代收代付结算账户,定期将代收的维修资金存入该账户,并将业主交存情况报送市、区管理机构。市管理机构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物业服务公司的缴存期限,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市民呼吁:别让问题再遗留下去
理想家园小区业委会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他们已向相关部门投诉过,小区业委会也与管理处、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布吉街道物管科及社区工作站就小区维修资金问题进行了讨论,可到现在也没有处理结果。
有业主告诉记者,再过几年,小区楼房将进入大修期,现在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都已老化、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了。如果公共维修资金问题没有解决,四五年后,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将更加激化。另外,如果物业公司更换了,到时业主的权益就根本保障不了。市民呼吁有关部门,应正视历史遗留问题,想方设法,妥善解决,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