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主讲知识产权保护以案说法为企业解惑答疑
本报记者 刘正茂 通讯员 范露琼
4月17日,一场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宣讲活动在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一楼报告厅举行。此次活动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南山区司法局共同举办。南山区副区长王东、纪震,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捷,深圳市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室主任韦远文,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郑志坚,区司法局局长吴燕珊,区科创局局长练聪,市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室副主任李建国以及南山区部分人大代表出席了此次活动。此外,还有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的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将借助这次检察开放日的平台,充分听取在场的各位企业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辖区企业的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结合企业实际要求 讲解多维度、多视角
南山区副区长王东作开班动员讲话。王东表示,在知识经济的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保护,已成为广大高新技术企业共同关心的话题。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中关于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宣传教育的要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高新企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南山区开办了这个以保护知识产权暨非公经济组织防治腐败为主题的培训班。希望通过这次培训,促进各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及法律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营造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氛围和环境,为南山的创新型城区建设和廉洁城区建设提供服务。
王东说,本期培训班,区政府非常重视,体现了区政府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注。主办单位对本期培训班做了充分的准备和精心的安排。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捷,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的专家,将紧密结合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实际需求,多维度、多视角地为参训人员讲解相关问题。课后还有由专家、学者组成的宣讲团与大家互动交流。希望大家抓住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集中精力,静下心来,专心学习,共同提高,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更加扎实的技能基础,带领自己的团队,以显著的工作业绩证明自身的价值。
以案释法 总结知识产权案件特点
南山区作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地,不仅拥有100多家上市公司,还有更多正在成长中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这些非公经济组织发展迅猛,在市场经济体系中比重越来越大,为其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保护和服务已迫在眉睫。为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举自主创新大局,树国际城市标杆,全面建设宜居宜业的国际化海滨城区的号召,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结合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活动的开展,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胡捷检察长作了题为惩治知识产权犯罪 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的讲座。
胡捷详细介绍了南山区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一系列重大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并为企业如何有效预防内部员工职务犯罪,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胡捷还结合区检察院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总结了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归纳了高新企业常见的犯罪类型,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对高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防治腐败工作提出了若干建议。胡捷还表示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院在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营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氛围和环境方面将一如既往,为南山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城区建设提供服务。
讲座后,南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还现场答疑,就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相关问题,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以案说法。
检察长态度先支持企业发展 后考虑办案风险
胡捷表示,检察机关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办理新型的知识产权案件,虽然会遇到办案的风险,但检察机关都会告诉案件承办人先支持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后考虑办案风险。
一是认真总结办案经验。通过总结南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从中发现有规律性的东西,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并通过媒体进行适当的宣传。
二是向高科技企业提出加强预防和防范的建议。在对员工进行培训时,由检察官结合所办案件对员工开展以案说法的教育活动。签保密协议,在工资明细中列保密费,用于民事案件。在核心技术图纸、原代码、经营信息等文件中加入隐蔽标志(也就是水印,Logo),便于案发后取证、鉴定以及证据固定。
三是高科技企业应加大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重视技术层面的保护。如深信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网络安全产品和网络优化产品的研发,只要从公司电脑上拷贝、、发送任何资料都能被发现。很多公司都成立了法务部,也聚集了一些优秀的法律人才,但投入还要加大。
四是要求员工树立法律和诚信意识。尤其是作为商业秘密持有人的本企业员工,这类人比一般人负有更大、更重的忠诚义务,他们违反忠诚义务的行为除有碍公平竞争、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外,还对社会的信用原则造成危害,同时,通过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到犯罪的成本很高,自由非常宝贵。
检察长演讲摘录:创业梦需鼓励也需法律保障
为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护和良好的法律服务,2012年以来我和我的检察官同事先后走访调研了华为、中兴、华强文化、腾讯、迈瑞、研祥、国人通讯等近20家知名企业,也走访了深讯和科技、华铭科技、麦格米特电气、深信服、易方数码、金信诺等中小企业。
企业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内部员工的职务犯罪、法制环境的净化等方面,事实上中小企业更需要得到政府、社会的支持关注和法律的保护。在深圳,中小企业占整体企业数的99.7%,GDP的67%, 62%的税收,出口额的77%,员工占全市就业人口的85%,自有知识产权的90%以上,比起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法律维权其实难度更大。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做得远远不够,法律保护力度还不足。
近期我看到美国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美国雅虎公司2013年3月25日宣布收购17岁英国少年尼克洛伊西奥开发的阅读应用程序Summly。据媒体报道,交易价值约3000万美元。这项技术的核心是可将较长的新闻简化为标题明确、内容简单的新闻摘要,缩短手机用户阅读新闻所需的时间。该应用程序在苹果应用商店的量已经达到100万次。此案例只能发生在美国,很难发生在中国。按国内逻辑,一个高中生研发的程序技术难度不会很高,直接拿过来仿制一个即可,何须花巨资去收购。即使有100万用户,在国内拿给腾讯、网易这样的巨头去仿制和推广,达到同样的数量也是分分钟的事情。以雅虎的实力和技术,仿制开发一个类似的产品并不难,但它却用巨资去收购,这其中除了规避法律风险的因素,还有根深蒂固的知识产权意识以及大公司的尊严。APP(AMD加速并进行处理技术或第三方应用程序)开发是一门依靠创新实现巨大利润的生意。
在国内很少有创意型小团队或个人敢于做英国少年那样的美梦。在创业的过程中,他们梦想的不是被巨头们看上,而是如何不被巨头们注意到,因为那往往是没顶之灾。创新无保护,技术无进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创业梦需鼓励,也需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