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1个社会团体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盐田区民政局
2019年5月27日
序号 | 变更日期 | 单位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 | 2019年5月27日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调解协会 | 业务范围 | (一)抓好党建工作,强化政治引领。(二)加强学习培训,带动全面发展。(三)发动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创建“平安建设示范区”不懈努力。(四)建章立制,加强总结交流。(五)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社会矛盾纠纷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基层民主与法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六)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从而扩大人民调解受案范围,增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营造人民调解工作良好社会环境。(七)指导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作为统一管理平台,接受人民群众对各调解组织的监督、受理人民群众对各人民调解组织的投诉,建立考核制度,提出整改意见。(八)通过不定期组织开展与外省、市、区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调解组织的交流活动,学习同行先进经验,不断丰富自身工作实践,提升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九)搭建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学习交流平台,构建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良好沟通的桥梁,更好地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力争矛盾就地化解。 | (一)对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知识;(二)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开展人民调解理论研究;(三)支持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四)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民间纠纷情况、人民调解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的情况及建议;(五)举办会员的福利事业;(六)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调解组织的交流活动;(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办理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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