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深圳市罗湖区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收入603.23万元,比 2016 年738.09万元减少134.86万元,减少18.2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74.03万元。
2017年深圳市罗湖区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支出603.23 万元,比2016 年738.09万元减少134.86万元,减少18.27%。
深圳市罗湖区妇女联合会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预算规模减少134.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人员支出208.34万元,比2016 年232.75万元减少24.41万元,减少10.49%。主要是由于人员减少。
2. 公用支出20.57万元,比2016 年24.18万元减少2.62万元,减少14.93%。主要是由于人员减少。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7万元,比2016 年4.38万元减少0.21万元,减少4.79%。主要是由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4. 项目支出409.88万元,比2016 年476.78万元减少66.9万元,减少14.03%。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调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6万元,比 2016年24.18万元减少2.62万元,降低10.84%。主要原因是:2017年降低了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支出。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罗湖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