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力做好房地产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功能区)住建主管部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平安健康,1月23日,广东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根据一级响应的要求,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要求停止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和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为配合做好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门店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响应暂停销售活动倡议
响应中国房协倡议,暂时停止售楼处及中介门店销售活动,待疫情过后再行恢复。
二、健全防控机制
要立即对疫情期间前往疫情发生地或曾经接触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和销售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要求已回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和销售人员,暂时不要回珠海,延期上班。一旦发现管理区域内发生疫情或不配合疫情防控的行为,要及时拨打防控热线向相关部门如实反映。
三、做好保洁消毒工作
各有关房企、中介要切实做好销售中心、门店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进一步加强共有部位(含样板房)的卫生清洁,定期对封闭空间(比如电梯)、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四、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严格按照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要求,做好有关提示工作,组织、督促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来访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对从事清洁、接待等工作的,根据需要配齐防护口罩、手套、雨靴等防护工具,并做好自身的清洁、消毒工作。
五、积极开展宣传引导
要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微信、销售中心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市民主动防控、科学防控。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