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环保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福田区环保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福田区环保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区政府在线区环保局网站上可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电话联系82918111。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2008年以来,区环保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本局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区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对本局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依托福田政府门户网站,本局网站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方式五个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本局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查询本局主动公开的文件。
为方便社会公众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们还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和传真。
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本局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本局未收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标准尚未出台且无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2008年本局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新工作,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从目前的工作情况看,工作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2009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强本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加区环保局网站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福田区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