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珠海市第二十五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直属学校选拔赛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丰富和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儿的综合素质,组织未成年人广泛传唱歌颂党、歌颂传大祖国、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分表达未成年人心向党、跟党走的高尚情感和远大志向,根据《珠海市第二十五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暨“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的通知(珠文体旅字〔2013〕2号)》要求,经研究,市教育局拟定于2011年5月13日举办市直属学校选拔赛(后称“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直属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
二、项目设置
本届青少儿艺术花会提倡原创,设置原创舞蹈、原创学校剧和声乐、器乐以及综合性绘画比赛。
内容以歌颂***、歌颂社会主义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歌颂珠海、反映特区青少年儿童精神风貌及其校园学习、生活等为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新颖、充满时代感,艺术创作力的精神。
三、比赛项目和时间安排
(一)比赛项目
(1)原创舞蹈类:单、双、三人舞和群舞;舞蹈音乐可以是创作的,也可以是非创作的,但要避免粗制滥造;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演唱类:
1、“童心向党”歌咏比赛为合唱比赛,要求钢琴伴奏,比赛不用音响设备,不需加入伴舞;
2、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5人,其中包括合唱指挥和钢琴伴奏;
3、合唱演唱曲目为两首。
(3)原创剧目类:童话剧、课本剧、小品童话剧。参赛节目要求近年来新创作的作品(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麦克风使用量不能超过6支。
(4)器乐类:
1、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参赛一首乐曲);
2、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参赛一首乐曲);
3、独奏:除独奏人员外,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参赛一首乐曲);
(5) 综合性绘画项目
1、要求:绘画(含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规格:国画和油画69×69cm或69×50cm水彩和水粉55×80cm或55×55cm、版画55×55cm);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40×69cm或35×138cm,书法字体不限;摄影:尺寸不超过40×30cm;所有参赛作品一律要求按规定尺寸报送,用卡纸装裱,不接受玻璃画框作品。在作品背后或另附标签注明所在区、校名称及作者、辅导老师姓名和所在年(班)级。
2、上报数量:直属学校各组织上报绘画作品3幅、书法(篆刻)2幅、摄影作品2幅参加市决赛。
(二)时间安排
1、表演节目
(1)创作作品要求将文字台本、音乐曲谱于5月1日前送交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筹备、排练、辅导阶段:发文之日起至4月下旬。
2、综合性绘画
(1) 4月22日前选送参赛作品;
(2) 4月25日前由市文体旅游局、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选取送的美术作品进行遴选、评奖和展出工作。入选参加本市展览的作品,在指定展位、指定时间内进行展览。
(3)报送地点:珠海市文化馆创作调研部
联系人:曾小琤、强海平 联系电话:3359449
四、参赛节目的要求
(一)表演类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本校的学生;
(二)每所学校原则上报1至2个表演类的节目;
(三)参赛节目报送表,请于2011年5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老师,电话2121307(传真)。
(四)报名表请采用珠海市第25届青少儿艺术花会舞台表演项目报名表。
五、注意事项
(一)通过市直属学校选拔赛,推荐艺术表演类优秀节目和绘画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决赛(不评奖,只按分数排序,选拔节目或作品参加市级决赛);
(二)各参赛学校自行办理参赛学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在报到时交验凭证(须交验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加比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学校自负;
(三)参赛师生必须遵守比赛现场的各项规定及学生文明行为守则,不得喧闹、追逐,不得干扰评委的工作。如出现对评委不尊重或擅自罢演、扰乱现场秩序等恶劣行为者,取消该校的比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四)为充分发挥本次花会的社会效益,增强在校师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各直属学校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艺术教师和非参加表演的学生观摩比赛。
(五)各参赛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组织机构
设领导小组:
组 长:钟以俊(珠海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任金生(珠海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黄国强(珠海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王卫国(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张建勋(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艺术教研员)
盛德海(珠海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联系人:盛德海,联系电话:2121307、2121342(传真), 邮箱:zhedutwk@yahoo.com.cn 。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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