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区党委巡察组向区海洋和农业局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精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
2月23日,区党委巡察组向区海洋和农业局(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精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区党委巡察办、巡察组成员,区海洋和农业局(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及驻村干部出席会议。
区党委巡察组认为,从1月9日至12日对我区精准扶贫茂名市高州市镇江镇江口村、大岭村、大垌村开展的专项巡察情况来看,我区驻村干部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和上级部门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发展计划,因地制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各对口帮扶村的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民生事业得到稳步推进,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巡察中,区党委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考勤管理不够严谨规范、扶贫项目决策机制不完善、扶贫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针对这些问题,巡察组对我区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二要强化“四个意识”,以党建促扶贫攻坚;三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扶贫资金运用;四要强化考核监督,提高扶贫干部履职能力。
区海洋和农业局(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区党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一是加强精准扶贫驻村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驻村干部的履职能力,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加强对扶贫工作的日常监管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三是依法依规,规范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稿件来源:区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