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变更A5140138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告
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完善新区配套设施,拟对光明中心地区A514-0138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5-2000-0065号)规划设计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514-0138号宗地位于光明中心区华夏路与光翠路交叉口东南角(位置图见***),面积5050平方米。该宗地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5-2000-0065号)规定:用地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容积率<1.4,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040平方米(其中客运楼4600平方米、汽车修配及配套设施2440平方米);建筑退红线要求为AB、AE≥10米,BC、CD、DE≥5米;机动车泊位数60辆。
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3.35,总建筑面积16900平方米[包括客运场站10300平方米、配套办公设施500平方米、配套宿舍2400平方米、配套旅馆1500平方米、社区配套设施2200平方米(其中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9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建筑退红线要求为一级退线按各侧≥6米控制、二级退线按各侧≥9米控制;机动车泊位数130辆;其他指标不变。
二、公示事项说明
(一)本《通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4年8月9日至2014年8月22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1.网站。
(1)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
委员会网址);
(2)http://gm.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网址);
(3)http://www.szgm.gov.cn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实地。
(1)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办公楼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华夏路与光翠路交叉口(A514-0138号宗地周边);
(3)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 23466385、135****8671 传真:29937902
***: A514-0138号宗地位置图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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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14-0138宗地位置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