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成立经济普查领导机构组织推动普查工作
为加强对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珠府(2013)14号]的要求,7月2日,市府办发出《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珠府(2013)134号],决定成立珠海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珠海市常务副市长刘小龙担任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劳志伟、市统计局局长吕红珍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贸信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等26个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功能区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统计局副局长华吉波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