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坂银通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
现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8日至第二次环评公示前。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三种方式,发表对本工程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具体如下:
电子邮箱:bytdhp@126.com
联系电话:(0755)33207108-8809
收信人: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黄工
收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麻磡南路31号环保产业园二栋
***:深圳市坂银通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材料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3年8月7日
***
深圳市坂银通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材料.doc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12:24: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