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确认第二批深圳市中医治未病及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的通知
深卫计中医〔2014〕1号
各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培养掌握中医适宜技术的医师队伍,根据《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圳市中医“治未病”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深卫人中医〔2013〕67号)文件精神,龙岗区中医院等4家医院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经组织专家根据《深圳市中医“治未病”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验收标准》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以及基地现场的评估验收,现确认龙岗区中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龙华新区观澜人民医院、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4家医院为第二批深圳市中医“治未病”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
希望各培训基地根据《深圳市中医“治未病”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验收标准》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配备师资,制订完善培训推广方案,落实培训措施,切实保证我市中医“治未病”及其适宜技术培训质量与效果。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