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2×400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2×400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目前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须进行报告书(简本)公示,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2×400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
建设内容:为满足花都区汽车产业园及周边地区的热冷负荷需求及提高花都区的电源供应保障能力,按照《花都区汽车产业园片区热电联产规划(2014-2020年)》,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拟利用花都区原巴江发电厂厂址规划建设2×400MW级(F级改进型)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本期拟建设2台9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相应的公用设施。
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投资270830万元,动态投资285618万元。
项目定员与工作制度:项目定员总计120人。发电设备年利用5100小时,供热年利用6000小时。
建设计划:工程计划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1 号、2号机组分别于2017年6月、2017年 10 月完成可靠性运行。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37733417转8861 Email:huadurd@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工 电话/传真:020-85***8441 Email:zhangyong@scies.org
四、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固体废物。
(2)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烟气中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项目营运期主要存在天然气、氢气爆炸风险。据计算,最不利的调压站及管道发生中孔泄漏爆炸时最大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项目厂区内。项目东厂界外规划道路的行人以及设施、设备有可能会受到影响。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不在其风险事故最大影响范围内。项目在施工期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其环境影响较小。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采用先进的干式氮氧化物燃烧器,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可以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中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要求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表3中第3时段限值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助改善周围大气环境质量。
(2)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及回用水标准后厂区回用,不外排。项目排水对周边水域影响较小。机组冷却水采用冷却塔二次循环冷却,外排水量较少。以上污、废水不能重复使用需要外排时,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
(3)项目采用优化平面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应厂界噪声标准。
(4)项目采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注重生产设备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切实做好风险物质的监控与预警工作。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执行本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落实本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本项目经过区域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环评文件中采纳落实。
九、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可采用网上查看及的方式。报告书简本公示网站:花都区政府网站http://www.huadu.gov.cn/xxgk/,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scies.com.cn。
公示时间: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