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率先启动总法律顾问试点
福泉市率先在黔南启动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通过在市级招商引资单位、金融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和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其“参谋员、智囊团、守门员”作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紧紧围绕“扩宽总法律顾问工作渠道、完善总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扩大总法律顾问话语权”,探索将总法律顾问列入同级机构班子成员,列席重要会议,及时对本机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从源头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按照“全面统筹、科学部署,稳妥推进”的原则,在福泉经济开发区、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街道、牛场镇等招商引资单位、金融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和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争取在7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通过一年的时间,以试点先行带动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重大招商引资、重大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职能作用。 福泉市自2009年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室以来,积极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新方式、新特点、新格局,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一定实效,为率先启动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下步,福泉将制定出台“总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总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