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花解民忧
——宣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性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
2020年6月12日,宣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来自四川简阳、内江、遂宁等5地的20名农民工最终顺利地收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款92560元。
2020年3月17日,劳务承包人(甲方)四川中信恒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恒远公司)与劳务班组(乙方)廖某某钢筋班组在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签订了《资阳市临空经济区产业孵化中心建设工程——钢筋制作安装承揽协议》后,廖某召集了包含申请人在内的84名农民工进行钢筋制作安装。4月27至28日,中信恒远公司向廖某(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分两次转入323360万元钢筋班民工工资款,廖某即刻将账户内的工资款发到相应民工手中,但当给申请人等21人(含廖某本人)发工资时,廖某却发现自己账户已被冻结。经查,原来是廖某名下的电化公司未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市蒲城供电分公司(申请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蒲城供电公司向宣汉县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依申请对廖某的账户进行了冻结。
事情发生后,被拖欠工资的20名农民工群体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法律援助,但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属地原则的规定,宣汉县法律援助中心不能对该起案件进行法律援助。为了让农民工尽快领取到拖欠工资,县司法局做出决定,为该群体性拖欠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立即指派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进行人民调解,调解员细致地向调解申请人代表释明法律,经过调委会的努力,农民工群体与廖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以后,县人民法院还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廖某当场表示将按照协议规定把拖欠的工资发放给农民工。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一宗群体性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纠纷在调委会的帮助下得以迅速解决,在县调委会的现场见证下,20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这笔拖欠的工资,他们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高效和专业表示称赞。再次彰显了享有“东方之花”声誉的人民调解的强悍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