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广州大道中山一立交底层排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择广州大道中山一立交底层
排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根据穗水建设﹝2008﹞185号文件,广州大道中山一立交底层排水改造工程项目现决定公开选择本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单位,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代建单位:广州展维工程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 中山一立交底层
三、建设规模:铺设排水管1110米,新建、改建检查井、收水井共80座,铺设路面2100平方米。
四、选择内容:选择一家招标代理单位承担上述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工作。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建设工程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改价格670号)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七、报名时间:2009 年 5月14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和市政局一楼大堂(黄埔大道中166号)
联系人: 熊光蔚
联系电话: 838***100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已在广州市建委注册或备案;
2、具有国家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或以上资质;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有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证明书;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自2007年1月以来,报名申请人至少在广州地区完成过1项市政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工作,需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及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
6、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
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申请人没有不良记录;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盖公章及提供原件核对。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凡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中标人采用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并当场宣布结果。随机抽取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十二、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报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业主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三、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所有信息以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十四、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
代建单位:广州展维工程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文档***: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