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日报与市林业局等部门联办金森杯摄影和征文比赛
为展现市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取得的成就,反映近年来市区绿化及森林生态建设成就,金华日报与市林业局、市文联及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金森杯”摄影和征文比赛活动,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文学爱好者提供一个作品展示平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欢迎我市摄影爱好者、文学爱好者积极参与。
参赛作品要求:与市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相关的作品。要反映近年来市区绿化及森林生态建设成就。
参赛规则:
一、摄影作品要求:参赛作品要围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这一主题,重点展现近3年来市区公园建设、城市道路、水岸、工业园区、居住小区、阳台屋顶、铁路和公路通道、美丽乡村、良田林网、运动休闲场所等绿化建设中发生的变化和取得的成效,反映社会各界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方面的感人画面和精彩瞬间。
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的原作,禁止电脑合成和修改,黑白、彩色胶片作品和数码影像作品均可参赛。胶片作品一律为10英寸,作品不装裱。数码作品制成光盘,格式为jpg格式,每幅作品大小不得低于2兆。所有参赛作品均应附有标题、注解或说明、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和详细联系方式。本次活动不收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属于以往参赛作品的,须注明获奖情况。
二、征文作品要求:要紧扣市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这一主题,可以谈自己对“创森”的体会、认识,可以用生动的事例展示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谈如何服务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还可以展望、描绘市区通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创造美好的未来。
征文内容要真实,观点正确,中心突出,要有细节表现,要写出真情实感,严禁抄袭;文字语言要通顺,层次清楚,标点正确,书写工整,参评文章最好使用打印稿。在文章标题下署名,文章末尾注明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单篇文章不超过3000字。征文严禁造假行为,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入选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出版、展览、专题CD、专题网站使用等。
奖项设置:
一、摄影类: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二、征文类: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截稿日期: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以收到邮件为准)。作品寄至:金华市永康街205号金华市创建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信封上注明“摄影作品或征文作品”字样),邮编:321017。
主办方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初评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拟印制成册。凡入选作品主办方均有权在画册及报纸、杂志等媒体平台上公开发表,不另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