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启动计量执法简易程序民生计量监管驶入快车道
近日,荔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日常巡检时,发现某餐饮公司在营业时间正在使用一台未贴绿色检定标识(强制检定专用标识)的电子秤,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询问。据餐饮公司负责人表示,该电子秤平时用于称重销售菜品,未向有关检定机构申请检定,也不能提供上述电子秤的有效检定合格证书,并且愿意积极配合改正。针对该计量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按照“轻处罚、重教育”的方针,采取了行政执法简易程序对该计量违法行为进行当场处罚。这是自2021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以来,该局首次在民生计量监管领域启用行政执法简易程序对计量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 第二节 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该局结合当前基层执法力量有限,而计量轻微违法行为按一般处罚案件程序办理存在时间长、程序复杂等实际,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证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该局积极拓展工作思路,经反复科学研究论证,于2021年10月正式在计量监管领域对轻微违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简易程序,以简化执法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有力打击民生领域计量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在计量监管领域推行行政执法简易程序,不仅省去了一般行政处罚程序中的立案、审批等处理环节,还缩短了办案时间,节约了办案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更对计量违法经营者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彰显了行政监管权威性,督促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规范经营。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将在进一步完善《计量(衡器类)案件办理工作指引》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对轻微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打造市场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动辖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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