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年实现监督检查覆盖率及频次完成率100%,检查发现问题后处置率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
二、检查对象
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企业。
三、工作分工
(一)食品生产销售科:制定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在网上公布,对各监管所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协助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市场监管所:对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录入监管系统,按要求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本辖区企业在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复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检查表格
请各监管所自行打印。每份检查表格包括告知页、检查要点表、检查结果记录表三部分,须按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二)检查方式
可对企业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监督检查。全面监督检查是指检查内容覆盖检查要点表中的全部内容,重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企业被检查频次、企业风险水平、不同工作目的、实际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随机抽取检查要点表中的部分内容(重点项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对企业进行检查。一年度内每家食品生产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完成检查后应填写检查结果记录表,并把它张贴在企业食品安全公示栏上。
(三)检查频次
A级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1次;B级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2次;C级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3次。
(四)重点对象
大型企业及肉制品、糕点、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企业。
(五)疫情防控
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广州市加强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广州市冷冻冷藏肉品和冷链物流环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十必须”等相关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是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任务之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位。
(二)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要充分用好日常监管信息化系统,如实记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监督检查记录表等日常监管资料妥善归档备查。督促企业积极应用 “广州市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将食品生产企业溯源数据完整性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检查屡次发现问题较多、抽检屡次不合格、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责任约谈,开展告诫提醒;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企业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查处,发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局。
(四)对经核实发现企业已搬迁、许可证有效期满不续证、许可证未到期而停产并确认以后不再生产的,要督促企业按规定主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拒不注销的,报审批科依法进行处理。
(五)切实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应督促企业整改并落实到位。
六、表格报送
请各监管所核实辖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状态报食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