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封开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封府办函〔2019〕140号
关于印发封开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封开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加快部署开展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要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牵头任务的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已将要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范围,将适时对落实要点分工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请于12月2日前将落实情况(成效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股)。
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
封开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及责任单位 | ||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 1.认真落实《肇庆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肇府办函〔2019〕67号),围绕我县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全面、精准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2.政策性文件要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解读材料要进行关联公开。 | ||||
3.政府各部门对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要跟进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 | ||||
4.各镇、各部门要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发表署名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参加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主动引导社会预期。 | ||||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5.认真落实《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封府规〔2018〕6号),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6.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 | ||||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7.要围绕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市环境局封开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分别按职能牵头,各镇政府负责 | |
8.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9.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 ||||
10.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县委网信办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11.认真办理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转来的舆情处置、网民给市长留言事项。 | 县府办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 |||
12.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所提的意见建议。 | 县府办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 |||
13.认真做好领导信箱留言办理工作。 | 县府办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 14.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专题访谈、政策进社区(基层)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15.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 ||||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 16.出台和调整政策要加强与市场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17.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 ||||
18.围绕2019年县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 ||||
19.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并公开问责情况;公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分别按职能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20.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2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22.完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抽检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23.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 县司法局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24.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 县财政局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25.做好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别按职能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26.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市环境局封开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分别按职能牵头,各镇政府负责 | |||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27.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数局、县税务局结合单位职责分别牵头,各镇政府负责 | |
28.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并把行政处罚等企业失信信息推送至和“信用肇庆”网站。 |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分别按职能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 |||
29.各负有市场主体执法检查职责的部门要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各级政府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 |||
30.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 县政数局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31.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县政数局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32.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公开工作。 | 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局分别按职能牵头,各镇政府负责 | |
33.公开中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 | 县教育局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 | |||
34.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 | 县教育局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 |||
35.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 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分别按职能牵头,各镇政府负责 | |||
36.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工作。 | 县资源局牵头,各镇政府负责 | |||
37.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三大领域信息公开,综合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 | 各镇政府、县直三大领域相关单位牵头负责 | |||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 38.按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公开财政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 | 县财政局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39.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通过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 | ||||
40.持续深化细化政府及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 | ||||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一)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 41.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42.按照省、市要求,完成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工作。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数局(县信息中心)分别按职能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 |||
43.按国家、省、市要求开展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及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 ||||
44.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数局(县信息中心)分别按职能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 |||
45.按国家、省、市要求组织政府网站和政府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开展每月全覆盖检查、季度抽查以及年度考评工作,并落实问题整改。 | ||||
46.按时处理省、市转来网民“我为政府网站纠错”留言。 | ||||
47.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 ||||
48.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以先集约整合后规范发展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 ||||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二)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 49.高质量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办好县政府公报电子版,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政府公报专栏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新形式同步展示。 | 县政府办公室 | |
50.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 | ||||
51.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 |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各部门负责 | |||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52.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 县政数局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5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 | ||||
54.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 ||||
55.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政务热线日常值守,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 ||||
56.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 (一)强化组织领导 | 57.各镇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听取政务公开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58.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 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各镇政府分别牵头 | |||
59.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 60.开展政务公开培训,重点加强对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 |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6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优化。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62.做好新条例实施后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 ||||
63.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 | 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 县直各有关部门牵头 | |||
65.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新条例的普法活动。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分别按职能牵头,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负责 | |||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 (三)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 | 66.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继续实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试点单位负责 | |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 67.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县委编办指导,各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具体负责 | ||
68.建立政府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牵头 |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编办,市驻封有关单位,县有关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