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广东省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鹏坝通道工程项目)的公告
我委组织编制的《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鹏坝通道工程项目)》已由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原因
鹏坝通道工程项目已作为战略通道及城市交通重大工程列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获得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深圳市2016年度重大项目证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4号)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的条件。
二、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情况
鹏坝通道工程项目申请占用龙岗片区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基本农田(农业管理编号为:DP26-3、DP26-4和DP26-5)面积共计2.536公顷。基本农田占用前、占用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多划基本农田方案批准后,深圳市多划基本农田面积减少2.536公顷,为97.6940公顷。
四、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批准文号
2017年3月31日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批准文件及文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鹏坝通道工程项目)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7〕***号)。
五、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期7天(201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0日)。公告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方网站、报纸和占用地方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实地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二)报纸:
在深圳商报上刊登
(三)实地:
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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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鹏坝通道工程项目工程占用多划基本农田位置示意图
2.深圳市鹏坝通道工程项目工程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占用前)
3.深圳市鹏坝通道工程项目工程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占用后)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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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鹏坝通道工程项目占用多划基本农田位置示意图.jpg
2.鹏坝通道工程项目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占用前).jpg
3.鹏坝通道工程项目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占用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