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狂犬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广 宁 县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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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府办函〔2009〕15号
关于对狂犬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检查落实我县狂犬病防控工作,县政府决定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9年6月10日至12日。具体到各镇督查时间由督查组电话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主要是督查各镇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狂犬病防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府办电〔2009〕4号)和《关于印发广宁县开展狂犬病防控大行动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宁府办函〔2009〕13号)的贯彻执行情况。具体内容:1、有否成立相关机构;2、有无狂犬病防制实施计划;3、宣传措施和效果;4、本镇犬只情况,包括现存犬只、已免疫犬只、近期扑杀数量;5、禁养区和疫点净化情况;6、被犬、鼠、猫等动物咬、抓伤的人劝送免疫情况;7、狂犬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三、督查分组
组成3个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第一组
组长:江先强(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成员从县农业局、公安局、卫生局抽调。由县农业局安排车辆。检查排沙镇、潭布镇、宾亨镇、五和镇、石涧镇、坑口镇。
第二组
组长:李文(县人大教科文卫侨工委主任),成员从县畜牧兽医局、工商局、疾控中心抽调。由县疾控中心安排车辆。检查南街镇、赤坑镇、北市镇、江屯镇、联和镇。
第三组
组长:曾少伟(县政协综合联络科副科长),成员从县畜牧兽医局、卫生局、教育局抽调。由县卫生局安排车辆。检查横山镇、木格镇、石咀镇、洲仔镇、古水镇、螺岗镇。
四、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
(二)查阅相关资料;
(三)到现场(禁养区和疫点)检查。
二OO九年六月三日
对各镇开展狂犬病防控大行动工作
督查分组行程表
时间 | 受检镇 | 检查地点 | 组长 | 组员 | 车辆安排 | |
6月10日至12日 | 第一组 | 排沙镇、潭布镇、宾亨镇、五和镇、石涧镇、坑口镇 | 各镇犬只禁养区;排沙镇石咀村、群炎村;宾亨镇坑仔口居委会大明村 | 江先强 | 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各1人。 | 县农业局 |
第二组 | 南街镇、赤坑镇、北市镇、江屯镇、联和镇。 | 各镇犬只禁养区;南街镇小迳塘尾村。 | 李文 | 县畜牧兽医局、县工商局、县疾控中心各1人。 | 县疾控中心 | |
第三组 | 横山镇、木格镇、石咀镇、洲仔镇、古水镇、螺岗镇。 | 各镇犬只禁养区;横山镇厚田彭沥村;洲仔镇清水村天坳岗。 | 曾少伟 | 县畜牧兽医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各1 人 | 县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