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新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展播(三)
案 情 介 绍
2018年11月底,被告人魏某元等人在新城区环城北路以乘坐大巴车为由将西安火车站出站旅客诱骗至宾馆,通过恐吓、威胁的方式迫使旅客在宾馆内接受性服务,在旅客接受性服务时伺机盗窃旅客随身携带的钱财。
该案14名被告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在2019年春节前夕,趁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之际,以诱骗、威胁等手段,为实施盗窃提供便利,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在西安火车站周边疯狂作案,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同分赃,为非作恶、欺压旅客,被害人遍布陕西汉中、商洛、咸阳、山西临汾等地,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被告人耿某文、魏某元、余某军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检 察 官 的 做 法
在审查起诉上述案件过程中,办案人敏锐的认为本案不是单纯的盗窃案件,有可能系恶势力案件。理由如下:1、组织较为严密,分工明确;2、诱骗、威胁恐吓、强迫接受卖淫服务等手段交叉其中;3、针对不特定被害人、具有违法作恶、欺压百姓特征。经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多次研究,并与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办案人多次沟通,最终决定建议相关部门对本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再次提请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办理上述审查起诉及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的同时,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退回补充侦查提纲、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的形式指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每周与侦查机关办案人面对面沟通,随时掌握案件取证进展情况,最终为该案准确定性提供依据。
检 察 官 提 醒
广大群众在外出差旅时,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轻信火车站外拉客住店的谎言,如有住宿需求,一定要寻找正规酒店。同时个人应规范自身行为,洁身自好,不要因为个人原因跌入坏人的陷阱。当自身权益受到坑害时,一定要及时报警,及时止损,防止让犯罪分子坑害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