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新桥镇蛟塘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要市新桥镇、蛟塘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农经[2010]6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要市新桥镇、蛟塘镇;
2.2 工程总投资:约893万元;
2.3 招标范围:铺设管网、建设清水池、过滤池、拦水陂等;
2.4 计划建设工期: 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近3年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3.3 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注册所在地不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报名前到肇庆市住房与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4 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三人于2011年 1 月 28 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到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高要市科德工业区和平路,高要市建设局大院内四楼),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报名现场备查)一式二份报名:(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注册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出具的企业诚信管理证明复印件,证明投标人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期限内,该证明应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人和固定电话;(4) 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复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肇庆市住房与建设局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肇庆市外企业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建设信息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代理: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
建设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址:高要市南岸镇新城路25号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39号
联系人:苏***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8-8381161 电 话:020-81958020
传 真:0758-8392527 传 真:020-81729137
二○一一年 一 月 二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