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寻找光荣的您
***、***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确保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精准化,峄城区决定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采集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
二、采集范围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统一转隶的边检、消防等部门和军队现役转文职人员暂不纳入此次采集范围。
三、采集方法
(一)采集方式。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以采集对象当前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由区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牵头,镇(街道)、村(居)全面参与落实。各镇(街道)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充分尊重采集对象意愿,对于自愿放弃信息采集登记的对象不强制要求申报。
(二)采集时间与地点。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2018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主动前往当前户籍所在镇(街道)集中采集采集点申报信息,各集中采集点位置如下:
采集点名称 采集点地址 联系电话
底阁镇采集点 底阁镇便民服务大厅 0632-7761260
峨山镇采集点 峨山民政办二楼 0632-7812300
吴林街道采集点 吴林街道民政大厅 0632-8050992
坛山街道采集点 徐楼社区居委会(中兴大道新中医院东聚福花园北侧) 0632-5185888
榴园镇采集点 榴园镇民政办 0632-7781087
阴平镇采集点 阴平镇民政办 0632-8056781
古邵镇采集点 古邵镇民政办 0632-7081177
军队离退休干部采集点 区民政局双拥办 0632-7795868
军队转业干部采集点 区人社局五楼接待室 0632-7559689
四、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退役士兵。需携带以下原件:①身份证②户口本(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③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章)④立功受奖证件⑤伤残军人需伤残证⑥峄城区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表。
2、复员军人(含复员军官)。需携带以下原件:①身份证②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③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件或复员证④立功受奖证件⑤伤残军人需伤残证⑥峄城区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表。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统计范围。同一名烈士或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不同遗属,按照现户籍至所在镇采集点采集。关于烈士的详细信息可登录山东英烈网-烈士英名录(http://www.sdmartyrs.cn)查询;山东英烈网中也没有的填不详;
需携带以下原件:①身份证②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③烈士证明书或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或病故军人证明书。④峄城区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信息采集登记表。
遗属为非持证人的,需另提供:
⑤与烈士关系证明:写清与烈士关系情况并由两名烈士生前了解情况的证明人证明(证明人需填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按手印)并加盖所在村级公章;
⑥持证人复印烈士证明书或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或病故军人证明书,并在复印件正面写明用于给予XXX进行信息采集使用,XXX为烈士及持证人何种亲属关系。(持证人需填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按手印)。
4、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需携带以下原件:①身份证②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③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含有证件号码、军人信息页)。
同一现役军人的不同家属户籍不一致的,按户籍前往各镇采集点采集。
5、峄城区军队转业干部。①身份证②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③转业证或转业审批表④立功受奖证件⑤伤残军人需伤残证;
6、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①身份证②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③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④立功受奖证件⑤伤残军人需伤残证。
峄城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专班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